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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庆大学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

    发布时间:2018-04-30浏览次数:

    重庆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
    重大语委〔2017〕1号

    重庆大学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

   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(以下简称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)、《重庆市实施<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>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和《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和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语言文字规划纲要》)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按照“依法规范使用,加强监督服务,弘扬优秀文化,提高应用能力,服务教育教学”的工作思路,不断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,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,努力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发展。

    一、全校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

    1.开展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《实施办法》的学习宣传活动。

    2.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《语言文字规划纲要》。

    二、发挥语言文字工作的优势作用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

    3.继续推进“中华经典诵与讲”、校园辩论赛、“中华魂”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,组织开展传统节日诵读活动,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

    4.继续组织书法比赛,让更多的学生喜爱书法艺术,更多的师生喜爱书法、诵读艺术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    5.举办传统文化集中展示等活动,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欣赏水准和艺术水平,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。

    三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力度,全面提升规范用语用字水平

    6.精心组织开展第20届全国推普周活动,扩大推普周活动影响力,拓宽途径,创新载体,使推普工作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、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,进一步健全、落实推普活动的长效机制。

    7.加强用字用语的监督,积极开展第四届“全市大中小学生‘啄木鸟’行动”,在全校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氛围。

    四、深化内涵,为教育教学服务

    8.加强语言文字类师资队伍建设,协助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,增强教师教学效果。

    五、进一步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,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管理

    教务处 校团委

    2017年2月27日

   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