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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 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9-09-13浏览次数:

    渝教语函〔2019〕2号

 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

    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

   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
    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(教育局)、党委宣传部、语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文化旅游委、团委,驻渝部队独立旅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(局、处),市语委各成员单位,各高校,直属单位:

    现将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(教语用函〔2019〕3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  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

    各语委成员单位、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、语委、各高校、直属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周活动的总体要求,加强统筹协调,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,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,切实做好普通话的宣传、推广和普及工作。

    二、创新载体,紧扣主题

    要充分发挥好四大领域(党政机关、新闻媒体、学校、公共服务行业)在推普周中的带头作用。各行业围绕今年国家确定的“普通话诵七十华诞,规范字书爱国情怀”的主题,结合建国70周年、推普脱贫等特点,以多种新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推普周活动。

    推普周期间,市语委、市教委将在渝北区开展“重庆市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”;推普进社区等系列活动;开展万州区、铜梁区、武隆区、垫江县、巫山县重点地区推普下乡等扶贫工作;启动重庆市首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;开展“重庆市诵读名家进校园活动”;继续抓好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指导和验收工作;完成2019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;继续发放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(教育部语用司)制作的第22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等系列活动。

    请各单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(含活动图片)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教委。市教委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,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    联系地址: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市教委

    邮编:400020

    联系电话:63612816(电话/传真)

    联系人:姚瑶

    电子邮箱:cqsywb@163.com

    (此页无正文)

 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

   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员会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

   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

    2019年7月29

    抄送: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