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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 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0-09-02浏览次数:

 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 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
    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(教育局、公共服务局)、党委宣传部、语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文化旅游委、团委,驻渝部队独立旅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(局、处),市语委各成员单位,各高校,直属单位:

    现将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(教语用函〔2020〕1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,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  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

    各语委成员单位、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、语委、各高校、直属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总体要求,加强统筹协调,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,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,切实做好普通话的宣传、推广和普及工作。

    二、紧扣主题,广泛宣传

    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、新闻媒体、学校、公共服务行业在推普周中的带头作用。各行业围绕今年国家确定的“同讲普通话,携手进小康”的主题,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、脱贫攻坚决战之年、“十三五”规划收官之年和“十四五”规划谋划之年的历史节点,以多种新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推普周活动。

    三、创新形式,丰富载体

    推普周期间,市语委、市教委将根据疫情情况,适时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开展“重庆市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”;开展针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及幼儿教师的推普脱贫系列培训;组织开展送测下乡活动,前往巫溪县贫困乡镇开展当地教师及扶贫干部培训及测试;督促各区、各高校完成2020年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;继续抓好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指导和验收工作;发放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(教育部语用司)制作的第23届推普周宣传海报(电子版海报)和公益广告(视频广告)等系列活动。

    请各单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(含活动图片)于9月22日前报送市教委。市教委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,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    (此页无正文)

  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

   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员会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

   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

    2020年7月24日

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  阅读次数:164 发布时间:2020-9-2 17:39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