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点符号简称标点,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,是现代书面语里有机的部分。书面语如果不用标点,让人看起来会很吃力;如果用错了标点,还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。
标点符号的作用,大体上说,有三个方面:第一,表示停顿;第二,表示语气,标明句子是陈述语气,还是疑问语气,还是感叹语气;第三,标示句子中某些词句的性质。
1951年9月,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这是我国政府公布的第二套标点符号。从50年代到80年代,汉语书面语发生了许多变化,文稿和出版物由直排改为横排,有些标点的用法也有了改变。1990年3月,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这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:(一)变直行用的标点符号为横行用的标点符号;(二)修订了部分标点符号的定义;(三)更换了例句;(四)简化了说明;(五)增加了连接号和间隔号。考虑到标点符号用法的社会影响较大,1994年,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提议下,《标点符号用法》改制为国家标准(GB/T 15834—1995),于1995年12月13日发布。
书面语言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,避免差错。标点的差错无非是:第一,不应该用标点的地方用了标点;第二,应该用标点的地方没有用标点;第三,应该用那种标点而用了这种标点;第四,标点应该放在那儿而放到了这儿。
为了学会正确使用标点符号,大家要学习一些语法知识,了解语言的结构规律,掌握组词造句的正确方法,这样也便于读懂讲解标点符号用法的书。
国家标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中共有常用的标点符号16种,分点号和标号两大类。点号7种,标号9种。点号又分句中点号(逗号、顿号、分号、冒号,4种)和句末点号(句号、问号、叹号,3种)。标号包括:引号、括号、破折号、省略号、着重号、连接号、间隔号、书名号、专名号。(组织部供稿)